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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
更新时间:2024-04-16 16:28:53

  1、所有人不同:

 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,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,国有土地属于“大众”所有,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。

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。

  2、用途不同:

 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:

  (1)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,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;

  (2)生产工作自用,用于建造办公场所、公益设施等。目前,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、经营用途,如建造住宅、酒店等。

 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:

  (1)将使用权转让、出租,获取收益;

  (2)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,还可以进行生活、经营自用,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、建设集体住宅、娱乐设施、经营设施等。

  3、收益渠道不同:

 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,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。

 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,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、出租收益,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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